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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7 2022-09-01 13:54:19 作者:气体探测器
检方:建议判刑三年,缓刑四年
因随手在荒田里扔烟头,江西安远县82岁老人廖某某,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,过火林地面积61.93公顷。
8月31日,该案的起诉书在中国检察网公布。安远县人民检察院认为,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但因廖某某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且属于七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过失犯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起诉书显示,廖某某,男,生于1940年,是江西安远县的农民。
2022年4月9日,廖某某在自家房子背后的山场荒田割完草后,坐在荒田上点燃自带的香烟,抽完烟后随手将烟头扔在荒田上,待在鱼塘喂完鱼返回家时发现刚扔的烟头引燃了荒田里的杂草,见儿子廖某甲正在扑火,廖某某赶紧上前帮忙,邻居廖某乙见状也赶来帮忙扑火。
但最终火势太大,三人扑救不及,引发森林火灾,直到次日早上7时许大火被扑灭。此次火灾过火林地面积61.93公顷,烧毁林木蓄积量2522立方米,烧毁幼树53351株。后廖某某于4月13日经安远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,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
检察院认为,廖某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,危害了公共安全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,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但因其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,且属于七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过失犯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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